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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视频再酿惨剧,平台方恐罪责难逃

2019-09-12 12:00:10  阅读:317537

  网红短视频又双叒叕出事了!

  几天前,网络上多家媒体报道了一则因模仿危险短视频,两名少女被炸伤的新闻,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

  8月22日,山东枣庄两个女孩在家模仿抖音上某网红博主视频,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不慎点燃了高浓度酒精引起爆炸和着火,身受重伤,12岁的小雨伤势相对较轻,而另一名14岁的女孩哲哲全身烧伤面积达96%,判定为特重度烧伤。

  9月5日,哲哲因感染过度不幸离世,其父欲状告网红博主和短视频平台。

  据了解,哲哲和小雨模仿的原视频,博主未添加一句“危险动作,请勿模仿”的风险提示,这对于欠缺安全意识的未成年人来说,无疑充当了“误伤致命”的角色。对于受害者家属和社会舆论的指责,“办公室小野”在9月10日发文回应,表示愿意竭尽所能,为哲哲和小雨的家庭提供帮助,也愿意配合调查。

  但“办公室小野”在致歉信中表明,“易拉罐爆米花”并非自己独创。而通过抖音App上搜索发现,也的确存在着大量的类似教学视频。也就是说,孩子们模仿的视频,不一定是“办公室小野”的,只不过被带节奏成为了“背锅侠”。

  更让人感觉奇怪的是,作为同样受到指责的另一方,抖音短视频平台,至今仍未发声。从视频流传结果来看,抖音平台未对其危险性进行评估,安全审查及安全提示等,监管责任严重缺失。

  抖音上未成年用户众多,他们处在爱模仿的年龄,又缺乏一定的内容辨别能力,一旦短视频内容出现问题,最易成为受害者。

  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人民网对此事件严肃评论:网络直播平台对于直播内容负有“审查义务”。类似抖音这样大型的短视频平台对于平台播出内容应承担第一道监管职责。抖音App有大量的未成年使用者,该直播平台应当更加严格地履行审查义务。

  近日,山东枣庄少女炸伤惨剧余波未退,又有媒体曝出“大妈模仿小视频用敌敌畏洗头,头昏胸闷被送进ICU”的新闻。

  9月5日,江苏常州,51岁的李大妈模仿小视频,用敌敌畏洗头灭头上的跳蚤。随后出现头昏、胸闷、全身出汗等症状。

  实际上,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为收获点击量,打造流量池,将一些博眼球的短视频当成了流量网红的吸粉利器,为新奇、危险视频蒙眼放行,如电熨斗烤肉,饮水机煮火锅等,恐成危险视频“教唆犯”。

  近年来,抖音上危险视频层出不穷,不断突破众网友底线。

  长沙某高校一位大二女生,组织亲戚一起挑战“四人转圈带你飞”的动作,在第二次挑战时,不慎被“甩飞”摔伤,导致右踝关节骨折;还有8岁男童学抖音上“胶带粘门”大火视频,害6岁弟弟下巴缝10针等等……

  去年,“电梯尬舞”病毒视频在抖音大肆流传,专家直言,“电梯舞”极易诱发电梯安全事故,甚至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对此,《人民日报》直接发文批抖音平台:这些内容创作者或者相关平台,为了增加用户数量和吸引流量,采用哗众取宠、触碰红线的方式野蛮生长。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都能成为内容创作者、传播者,“把关人”的身影似乎被淡化,劣质、危险视频在得不到有效监管情况下,极易泛滥,对青少年造成直接的戕害。

  抖音作为一个颇受当下年轻人欢迎的短视频平台,本应担任好“把关人”的角色,但是在当下互联网流量红利触顶的不利环境下,却为了眼前的流量和利益,对无下限创作者蒙眼纵容,不知将用户利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置于何地。

  酿成此次少女致死惨剧,不管是创作者还是短视频平台,都应深刻反思,担负起保护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整治,不再让类似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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