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民警审讯后得知,嫖客蒋某早在2012年时,就被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可他之后却仍不断嫖宿“失足女”,还不采取保护措施,而蓝某则是其中之一。
20日当天,民警就以涉嫌“恶意传播疾病罪”将蒋某逮捕,而得知自己也可能因此染病,“失足女”蓝某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本是“有夫之妇”却靠卖淫“解闷”
“失足女”蓝某1990年出生,今年只有26岁,祖籍柳州。
两年前,她刚和丈夫结婚,就一起住在临桂。结婚后,丈夫就常年出外打工,夫妻俩聚少离多。
据蓝某说,2015年初,一位朋友告诉她,可以到临桂一带卖淫,一方面解解闷,另一方面也可以赚些小钱。
之后,蓝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青清旅社”的老板,并租用旅馆308房间从事卖淫活动。她说,只要接客她就支付给旅馆老板60元钱,没有就支付30元钱。
蓝某交代,上周三那天上午,她在“青清旅社”楼下揽客,这时嫖客蒋某就主动找上了她,双方商定了嫖资50元后,就来到旅馆308房间完成了“性交易”。而就在这时,临桂二塘民警破门而入将两人抓获。
嫖客竟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被民警抓获后,蒋某很快交代了自己嫖娼的事实,而让民警也没想到的是,蒋某竟是名艾滋病毒携带者。
就在民警将这一信息告诉“失足女”蓝某时,蓝某立即两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跟着就大哭起来……
原来,蒋某2012年就被查出携带有艾滋病毒,而从2015年开始,蓝某多次和蒋某发生“性关系”,而且都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每次我问他要不要戴套,他都说戴套不舒服,不戴。”几近崩溃的蓝某,一边哭一边说,“而且,我和他已经发生过很多次关系了,这不是完了嘛……”
而据蒋某说,2012年被查出携带艾滋病毒后,仍多次进行嫖娼行为,且都不会采取保护措施,而蓝某只是他接触过的其中一名“失足女”。
带病嫖客被刑拘 “失足女”幸未感染
20日当天,民警就以涉嫌“恶意传播疾病罪”,对蒋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并让蓝某接受了疾病检查。
在经过数天煎熬后,昨天蓝某的体检报告终于出来了,而根据体检报告显示,蓝某并未感染艾滋病毒。虽然,这时蓝某还因涉嫌卖淫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但也得以长舒了一口气。拿着体检报告,蓝某连连说:“今后一定‘改邪归正’,不再进行卖淫行为。”
民警说,打击卖淫嫖娼行为,民警责无旁贷,而他们也同样希望,市民都能深度了解到卖淫嫖娼行为的危害,首先保证自身不从事此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可加强与民警的联系积极举报,共同打击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