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55年:雅典作家埃斯库罗斯被”老鹰”丢下的乌龟重击头部而身亡。
1327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据说死于谋杀,以喇叭深入肛门,灌入融化的铁,灼烧内脏,外表却完全无异状。
1567年:布劳恼镇长汉斯史坦杰因为被自己1.3公尺长的胡须绊倒而摔断颈椎死亡。
1771年:瑞典国王阿道夫腓特烈让自己吃到撑死。
1871年:一名俄亥俄州的律师,克雷蒙凡蓝帝汉演练一名受害人可能如何举枪自尽而误杀自己。他的客户获判无罪,他则当场死亡。
1923年:第五世卡那封伯爵,乔治赫伯特于刮须时不小心割伤自己被蚊虫叮咬的伤口,伤口发炎并且得了肺炎。
1958年:演员加雷思琼斯于演出换景时死亡,他的角色于剧中死于心脏病,他也是。
1979年:福特汽车的工厂工人被厂内的机械手臂击中头部后死亡。
1993年:一名多伦多的律师自多伦多道明中心的24楼坠楼。当时,他为了想对拜访者证明窗户无坚不摧而撞向窗户。窗户的确没破,但却被他整个撞出框外,跟那片玻璃坠楼身亡。
2007年:珍妮佛史崔基参加一个电台活动”憋尿换Wii”时因膀胱衰竭而死。